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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2017-2018年我处工勤特岗已经届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管理水平和工作活力,经研究决定启动新一轮工勤特岗选聘,现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进一步优化安保队伍结构、激发工勤队伍活力,为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二、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
共设置工勤特岗4个,选聘完成后,工作岗位由在全处范围统一调配,其主要职责为:
(一)协助科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二)协助科领导加强队伍建设,做好内部人员教育管理工作;
(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竞聘工勤特岗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政治信仰坚定,思想品德良好,热爱安全工作,具有担当奉献,作风正派,廉洁干净,办事公道,团结同志,组织纪律和服务意识强。具备所聘岗位需要的业务知识、管理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安全工作处在职在编工勤人员,中共党员,年龄55周岁(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以下。
(三)具有安全工作处一线科室三年(含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具有中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特岗工作。
(六)全局意识强,担当作为,服从全处统一安排。
四、选聘办法
安全工作处组成工勤特岗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处领导和相关科室领导组成,负责工勤特岗选聘、考核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参照科级干部竞聘上岗的模式,选聘程序包括公布岗位(2019年3月6日)、个人申请(2019年3月8日18点前将报名表报到安全工作处综合管理科)、由党支部负责资格审查(2019年3月11日12点前)、竞聘(2019年3月12日8:30开始)、民主测评(2019年3月13日18点前完成)、公示(在安全工作处网页公示三天)等。选聘工作评委由安全工作处处领导、各科科长及主管部门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根据民主测评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其中处领导投票权重分别为60%,科长、主管部门人员投票权重为40%,拟任人选确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有关部门备案。选聘工作由安全工作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小组全程监督。工勤特岗每届聘期二年。
五、考核办法
(一)自聘用之日起,领导小组每年对工勤特岗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聘。相关岗位要向领导小组述职,汇报本人聘期内的德、能、勤、绩、廉情况,经领导小组综合测评,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并按规定程序另行选任。
(二)聘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经安全工作处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予以解聘:
1、任期内不能履行职责,完不成目标任务或因个人失职使工作造成较大失误和损失的;
2、学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有违纪违规问题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较大影响和损失的;
4、有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规章制度的其他情形的。
安全工作处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