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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我校安全稳定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案件、事故发生,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16年11月18日至12月20日对全校各单位稳定、安全、综合治理等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并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和考评结果等次进行奖惩。详细工作安排见《河北大学2016年二级单位稳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检查考评方案》。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方案要求进行自查自评,做好安全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于2016年11月23日前报学校综治办(安全工作处)。
特此通知
附件: 《河北大学2016年二级单位稳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检查考评方案》
《河北大学教学单位稳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考评表》
《河北大学非教学单位稳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考评表》
河北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