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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按照学校设立学生安全委员的相关要求,现将报送2016学年学生安全委员信息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立要求
每个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班级设立学生安全委员1名,纳入学生干部序列,原则上由专职学生干部担任,班容量小的班级可以由其他学生干部兼任。各院系和班级负责遴选和管理学生安全委员,选拔有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的优秀学生担任,安全工作处和学生处将定期组织培训。
二、工作职责
协助辅导员和班长做好班级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班级安全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定期排查班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安全预警信息,协助辅导员处理学生安全突发事件等。
三、工作安排
请各院系按照要求和程序于2016年10月15日前完成2016学年学生安全委员的设置,填写《河北大学学生安全委员信息汇总表》报送学生处,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丛峰
联系电话:5079321
联系地址:学生处多功能馆205室
联系信箱:cfhbu@163.com
安全工作处
学 生 处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