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做好2016年新生落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16级新生落户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新生报到后,各学院应及时对新生的《入学通知书》、《户口迁移证》(省内新生为《常住人口登记卡》)进行收集整理,并用直别针将《入学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别在一起,按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排列(不分班级),制表(表内需写明学号、姓名、专业类别)并打印成册,于9月23日前交安全工作处户籍科办理。
2、研究生户口由研究生学院负责整理上报。
3、原为本校集体户口的本科生,考入本校研究生后,需将本人的《入学通知书》交给研究生学院(《入学通知书》上写明原年级、原专业和身份证编号),由研究生学院收集整理后,交安全工作处户籍科统一办理。
4、凡户口迁至河北大学集体户的外省籍新生应根据以下时间安排到保定市东关派出所完成图像采集。(1)校本部各学院: 10月11日至12日;(2)新校区各学院: 10月12日至13日;(3)工商学院各学部: 10月17日至18;(4)研究生学院:10月20日至21日。东关派出所地址:保定市莲池区红旗大街保定一中分校对过。
5、各学院可于10月27日至31日到安全工作处户籍科将新生《入学通知书》领回。
特此通知
安全工作处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