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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做好2015级新生户口落实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新生报到后,各学院对新生的《入学通知书》、《户口迁移证》(保定地区的新生为《常住人口登记卡》)及电子照片(标准证件照,像素358*441;照片文件名:姓名+身份证编号,拷入U盘)进行收集整理,并用直别针将《入学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别在一起,按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排列(不分班级),制表(表内需写明学号、姓名、专业类别)并打印成册,交安全工作处户籍科办理。
2、研究生户口由研究生学院负责整理上报。
3、原为本校集体户口的专科生,接本后,本人须在《入学通知书》上写明原年级、原专业和身份证编号,由相关学院收集整理后,交安全工作处户籍科统一办理。
4、原为本校集体户口的本科生,考入本校研究生后,本人须在《入学通知书》上写明原年级、原专业和身份证编号,由研究生学院收集整理后,交安全工作处户籍科统一办理。
5、为保证护照、驾照、银行卡等手续的办理不受影响,建议新生落户后尽快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本地身份证。
特此通知
河北大学安全工作处
201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