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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8年寒假校园安全与秩序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1-30 16:53:2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为保障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维护校园良好秩序,根据上级校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对加强寒假期间校园安全与秩序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1、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假期前开展安全自查和安全宣传教育,对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保持通讯畅通。假期中要安排值班人员,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及时处置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

3、值班人员和赫达实业有限公司要做好所在楼宇及办公场所的安全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治安防范;及时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做好进出人员的问询及登记;定期对楼宇内部和周边进行安全巡查。

4、学院要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切实落实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危险化学品及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离开房间前关闭水、电、气,锁好门窗,坚决杜绝实验过程中无人值守的情况。

5、按照“门前三包”的原则,要及时清理本单位本部门(特别是家属区)建筑周围的落叶和楼顶、阳台、楼道内的杂物,严禁在校园内焚烧枯枝树叶、纸张等杂物垃圾,防止杂物堆积堵塞楼道及消防通道。加强对学生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吸烟等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家属社区要加强对外租户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管理,确保用火用电用气安全。

6、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河北大学校园施工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16〕6号),加强基建、修缮及改造项目工程施工的审批备案及安全管理,做到未审批不施工、不动明火,无验收不使用。

7、遵守《保定市主城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2017年11月13日修订),保定市主城区全年(含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效期五年。限制范围包含东三环、北三环、西三环、南二环区域内(不含环路)。

二、加强寒假校园开放管理,规范入校人员和车辆检查

1、严格执行《河北大学校园出入管理规定》(校保字〔2015〕1号),加强校门管理,严格入校人员及车辆的查验。校内师生及家属入校时请主动出示有效证件配合查验。校内车辆入校时将通行证放置于明显可视的位置,遇查验时请予配合。

2、未经学校安全工作处许可,校外人员不得参观校园。

3、严格执行《河北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校保字〔2015〕2号),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4、加强校内秩序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秩序。校园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入驻单位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巡视。安全工作处加强重要公共区域巡查,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三、加强寒假校园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提前进行报备

寒假期间校内各单位如举办大型活动,为保障活动安全有序,请各单位按照规范程序提前申报,以便于学校统筹安排。牵头和协办单位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组织活动中要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四、加强个人安全防范,遵守良好行为规范

1、全校师生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讲究社会公德,做文明河大人。

2、各学院、学生工作系统和赫达实业有限公司等部门要共同加强师生假期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假期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积极倡导安全健康的生活理念。

3、师生员工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和证件,提高警惕,防范违法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手机、电话等方式的诈骗行为,遇到情况可及时联系安全工作处(5079345)或东关派出所(辖校本部,电话5058110)、百楼派出所(辖新校区,电话5026110)、联盟路派出所(辖医学部校区,电话5033110)。

4、请大家配合维护好校内自行车停放秩序,规范停车。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任务依然繁重。学校将与政府执法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打击,及时处置安全相关突发事件。如果您发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或遇各类突发情况,可在第一时间拨打安全工作处24小时值班电话:5079345进行反映。同时,假期当中严格出入管理、加强登记盘查等必要的措施,也可能会给大家带来一定程度的不便,敬请理解与支持!

学校安全和秩序管理的各项工作将真诚接受每一位师生的监督批评,您的意见和提醒就是我们改进工作的起点。我们将尽最大努力维护好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祝大家假期平安,新春愉快!

 

河北大学校园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