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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党支部内部营造积极向上、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根据学校党委和机关党委《关于评选表彰2025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的通知》要求,结合党支部实际,现开展评选先进党小组、优秀共产党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小组评选条件
1、组织建设好。党小组负责人政治素质好,熟悉党建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认真贯彻落实党支部的各项安排部署,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干部队伍好。小组党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团队精神强,积极参加支部活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
3、工作业绩好。管理服务成绩突出,各项工作走在前列,领导认可,师生满意。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注重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
2、思想作风好。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3、工作业绩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开拓创新,讲奉献,有干劲,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
4、服务师生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为师生办实事、好事,在党员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5、履行义务好。积极执行党组织决议、决定,甘于奉献,不怕吃苦,品德高尚。
6、协作意识好。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事,具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和集体荣誉感。
二、评选推荐范围和名额分配
面向各党小组和所有正式党员评选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小组名额2个,优秀党员10名(具体指标数见附件1)。按照机关党委名额分配,我支部可推荐参评机关党委优秀共产党员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支委会根据各小组上报情况,最终决定上报机关党委优秀名单。
三、评选推荐及表彰方式
1、要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认真组织好推选工作。推选工作要切实依照标准条件,按照“注重一线、突出实绩”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进行。先进党小组的由支部委员会结合各小组的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推荐;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党小组民主推荐,并报党支部研究确定。
2、6月6日前,各党小组将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单、审批表格报信息科。“七一”前夕,安全工作处将对评选出的先进党小组、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表彰以精神鼓励为主,并颁发荣誉证书。
特此通知
党委保卫部/安全工作处党支部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