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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保卫部/安全工作处 关于安全教育科科长选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21 09:47:1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北大学委员会《关于2020年科级干部调整选任工作的实施意见》(校党字〔2020〕8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党委保卫部/安全工作处安全教育科科长选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有正确的政绩观。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四)热爱安全工作,具备胜任该岗位需要的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任职资格

(一)河北大学事业编制人员或校聘人员,具有干部身份。

(二)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除上述资格外,还需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1.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工作满5年。

2. 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后工作满2年。

三、选任程序

(一)发布选任通知。

(二)公布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三)进行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组织考察,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四)任职公示

四、报名时间

申请人员请将岗位申请材料和竞聘材料于7月22日(星期四)12:00前报送安全工作处综合科(北院临街楼229室)。

联系人:李大伟;联系电话:5079516

特此通知

 

附件:党委保卫部/安全工作处安全教育科科长岗位申请材料

 

                           党委保卫部/安全工作处

                                   2021年7月21日              

 

 

附件:
           1、党委保卫部选任通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