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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疫防情防控相关要求,并结合校内教职工上班期间年幼子女无人看管的实际困难,安全工作处制作并启用《河北大学教职工子女通行证》。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办理流程问题。
办理证件需提供的手续:1.确属办理范围的教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经单位领导盖章签字;2.持证明信、子女照片,经领取空白证件后到安全工作处进行审核;3.填写个人信息、粘贴照片,由安全工作处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4.塑封。
二、关于文印场所问题。
本着就近、便捷的原则,空白证件一般由位于五四路校区临街楼底商的物研所文印店领取。安全工作处并未指定必须由物研所文印店办理。在保证证件样式、颜色不变的前提下,可由任意文印店制作并塑封,安全工作处对此不作任何限制。
三、关于证件工本费问题。
安全工作处不介入证件工本费收取,制证工本费由教职工直接交付文印店,费额由文印店根据实际情况收取。
四、15周岁及以上的教职工子女不予办理《河北大学教职工子女通行证》。
安全工作处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