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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和精简在校师生员工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办事流程,提高办公效率,更好地服务全校师生员工,经与辖区派出所协商,我校师生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时,需持学校出具的《河北大学 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政审单位向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函或介绍信到辖区派出所进行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无犯罪记录证明只适用于在校学习的具有中国国籍的统招学生和在职教职工。已毕业学生和继续教育学院学生不适用此办法。
二、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包含以下几种情形:
1.工作、学习等需要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
2.就业入职、实习、考试、涉外、军婚、入伍等需要政审的;
3.其他单位固定格式表格需要签注政审意见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事项。
三、向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函或介绍信必须注明被证明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证明用途、开具依据等。
四、申请人填写《河北大学在职教职工无犯罪记录证明》或《河北大学在校学生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学院分管领导、机关处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持本人身份证或一卡通前往安全工作处信息科赵老师办理,联系电话:0312-5079521。
附件:
1. 河北大学在职教职工无犯罪证明
2. 河北大学在校学生无犯罪证明
3. 河北大学师生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流程图
党委保卫部/安全工作处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