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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 基于全省学校安全隐患台帐管理系统实施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0-21 14:13:2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部属高校,厅属中专学校:

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就是把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划分成若干网格(管理区域)并明确责任人,每个网格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推广使用学校安全隐患台帐管理系统的通知》(冀教安[2015]9号)要求,2015年9月1日起,全省教育系统正式启用了学校安全隐患台帐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施全省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可以实现系统与全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督导、整治的实际工作同步化、及时化,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监管网络,确保教育行政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学校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防范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基于系统实施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平安校园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发挥网络管理大数据、时效强、效率高的优势,通过系统全面排查掌握、督促整改全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各类校园安全隐患。

二、工作目标

建立包括省、市、县、校四级一体的全省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逐级管理、层层负责、一岗双责、责任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员参与、全面覆盖”的网格化管理系统;逐地、逐级、逐校落实学校安全党政责任分工和教职工安全岗位职责分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到岗、到人;实行学校安全隐患“日巡查、周排查、月检查、季度总结”和“谁负责、谁整改”的常态化排查整改机制。通过上述分目标,达到全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专业化、信息化管理,实现最大限度地减少校园责任安全事故的总目标。  

三、职责分工

省教育厅对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省属学校的安全隐患网格运行工作进行管理并考核;各设区市教育局对所辖县(市、区)及直属学校的安全隐患网格运行工作进行管理并考核;省直管县教育局及各县(市、区)教育局对本县学校的安全隐患网格运行工作进行管理并考核;各学校对本校安全隐患网格运行工作进行管理并考核。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校安全隐患网格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导本地、本校学校安全隐患网格整体工作;主管安全工作的责任人是学校安全隐患网格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推进本地、本校学校安全隐患网格管理工作;安全科(室)负责人是本地、本校安全隐患网格运行的具体责任人,负责收集、报告、处理本地、本校学校安全隐患网格的各类安全隐患;学校安全隐患网格责任人是具体实施责任人,负责对本网格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四、系统建设

(一)网站建设。“河北省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系统”挂在“河北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在原“河北省学校安全隐患台帐管理系统”功能的基础上升级新增:学校安全基本信息采集、网格划分管理、网格安全检查、工作管理统计排名、智能手机客户端实现采集照片和视频、接收工作通知推送提醒等。

(二)用户注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领导)用户和负责人(安全处)用户仍使用原有账号登陆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校级负责人)用户和网格负责人(安全科负责人)用户使用原有账号登陆并按照系统引导操作升级为手机号帐户后继续使用。学校具体网格负责人账号由网格负责人(安全科负责人)按照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划分确定的负责人姓名、手机号进行注册。

(三)登陆方式。点击“河北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网址:http://hebei.safetree.com.cn/)右上角的“河北省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系统”进入,或直接登陆网址http://anquan.xytjy.cn/aqyh。

五、操作要求

(一)学校安全网格的划分。

各高校按照本校安全岗位职责分工,对本校安全责任区域划分为网格;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的通知》(教基一厅〔2013〕4号)设定的岗位安全职责分工要求将安全责任区域划分为具体网格(参见附件)。每个网格明确一名专人负责。学校划分的网格应基本包括十个方面:基础设施、校舍、三防、消防、食品卫生、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物品、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其他。

(二)学校安全网格的巡查及系统录入。

各级各类学校:学校各安全隐患网格负责人要每天对所负责网格范围内的安全情况进行巡查,并至少登陆一次系统,发现安全隐患情况要及时填报入本校客户端;没有发现新的情况,也需提交确认当天的安全检查工作执行记录。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具体负责人要每天登陆系统,对本校各安全网格负责人在客户端中填报的隐患信息进行筛查、核实、确认,确认的安全隐患要登入系统。同时,安全科(处、室)要按照“日巡查、周检查、月检查、季度总结”的要求,进行常态化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登入系统进行处理。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安全隐患网格负责人(安全处、科)要每天登陆系统,管理辖区内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三)学校安全隐患的处理。

各级各类学校:对本校网格上报的安全隐患,一把手要亲自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亲自督办整改。要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进行整改。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要求,实行“谁整改、谁销号”。一时整改不了的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计划和应急监管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并长期挂帐,直至整改完毕。整改完成后及时在系统里执行隐患销号操作。学校整改不了的,要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帮助整改。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实行学校安全隐患督办整改责任制,对需要本级解决的学校安全隐患,明确督办整改责任人,采取下发整改通知书、督办等方式进行整改。接到学校销号要求后,要核实销号。对整改不了的学校安全隐患,要上报当地政府申请帮助整改。

(四)学校特殊安全隐患的公告。

各级各类学校对于暂时无法处理的隐患,涉及公众安全、影响面较大的,要及时通过平台系统对外发布相关公告。只涉及本校范围的,发布到校内;涉及范围超过本校的,发布到全系统,以提醒相关负责人、教职员工、学生、家长注意避免危险。在隐患有效处理后,要及时撤销公告。

六、工作要求

(一)结果运用。

今后,省教育厅把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网格化管理系统运行工作列入对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属学校年终考核的内容。对没有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网格管理体系的视为没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学校有安全隐患但没有登入系统、系统中有隐患信息但没有按要求整改、未按时限销号;发生责任安全事故的,按照事故追究、隐患追究、空责追究的要求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该项工作作为省教育厅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日常督导、检查的必查项目。

(二)保障措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为本地、本校系统运行提供电脑设备、人员、联网等保障,必要时提供经费支持,确保系统运行。

七、时间安排

(一)人员培训。

2016年3月31日前,省教育厅对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及省属学校进行培训。2016年4月15日前,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及省属高校对本地、本校进行培训。

(二)建立网格。

2016年4月30日前,各级各类学校完成网格划分和用户账号注册,并通过系统填报至上级主管部门。

(三)正式运行。

2016年6月1日起,全省教育系统正式运行。

各地各学校对在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与技术支持单位河北英创科技有限公司联系或在技术支持QQ群里提问。

客服电话:4006031126转9,0311-80720092

客服QQ群:145172849,141920167

 

附件:1.校园基本安全信息登记表

2.校园安全网格划分信息登记表

3.校园安全网格责任人信息登记表

 

                                 

                                  

 

 

 

 

 

附件:
           1、附件1.doc

           2、附件2.doc

           3、附件3.doc